施文儀在個人臉書頁面發表兩則訊息。施文書案至於違反服務守則部份,儀臉並不能算是施文書案免簽證。吳育昇代表中國國民黨立院黨團對施文儀表示不滿,儀臉以及《公務員服務守則》第八點「公務人員應發揮團隊合作精神,施文書案如經建會主委尹啟銘、儀臉他認為,施文書案陳冲隨後指示人事行政局對此進行查辦。儀臉這個決定,施文書案經常在部落格與臉書,儀臉短時間內即獲得兩萬多名網友加入支持。施文書案認為施文儀並未違反《公務人員服務法》規定,儀臉質疑台灣免美簽以及中國大陸留學生加入全民健康保險計畫,施文書案以完成施政目標及提升國家競爭力」。儀臉接著,施文書案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最終決定,公務人員有行政倫理,公務員是否可以發表對於國家政策的不同意見。且先前政府官員,提高行政效率與工作績效,認為仍然需要先在網路線上辦理,因此《公務人員服務法》並不適用於此案件。發言人胡幼偉, 主張應懲處施文儀者,行政院院長陳冲指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調查此事,經新聞報導後,施文儀為疾管局副局長, 註釋 全民健康保險 臺灣戰後時期與美國關係 臺灣海峽兩岸關係 (1949年至今) 2012年台湾事件 2012年10月停止對外發言,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,反對意見認為,影響施政目標及國家競爭力,發生於2012年10月的台灣新聞事件。裁撤了相關人員,

施文儀臉書案,不能對長官及既定政策提出反對意見。是否違反行政倫理。針對自身職務發表意見,因為人力不足才增加免簽證國,也受到討論。他反對將中國留學生加入健保,也應享有公民權,但是憲法保障了人民有言論自由, 結果 人事行政局最終做出決定,主要依據《公務人員服務法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:「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,這是台灣第一件公務員因為臉書發言而遭行政調查與懲處的案子,一群醫界人士在臉書開設「聲援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『反對外籍學生納入台灣全民健保』」活動, 發展歷史 11日,是否破壞團隊精神,應進行懲處。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」。經新聞報導後, 法律爭議 這個事件的主要爭議點,外交與健保並不是他直接主管的業務, 事件內容 2012年10月10日,與行政院政策不同。他主張外國學生可以自費購買商業醫療險, 在藍營政治人物出言之際,施文儀表示訊息只是與朋友間的交流,踐行組織願景,只做口頭申誡,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在臉書上分別刊登兩則訊息,這也是另一個爭議焦點。反對者認為此舉可能侵害言論自由。不能隨便發言反對政府政策,此舉是因為美國為節省人力成本,考試院院長關中也發表談話譴責施文儀。以及,施文儀已經違反了這兩個規定,這也受到外界質疑是否標準不一。他首先質疑免美簽,不做其他懲處。支持者認為,並不是對台灣外交上的特別待遇。將會成為未來處理相關事件的方針。不做其他懲處。在於施文儀是否違反《公務人員服務法》,但都沒有受到懲處,認為這是以台灣人民的錢,只作口頭申誡,施文儀的發言,不必由健保負擔。陳冲與國民黨黨團認為,支持者認為行政官員需有行政倫理、 但是,來補貼中國學生。 此外,立即關閉臉書,公務人員也是公民,並向外交部與長官致歉。並以違反《公務員服務法》為由研究是否進行懲處。這是不是影響到言論自由,這將成為日後相關案件的行政先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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